首页/ 民航资讯/ 欧盟收取高昂“过路费”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

欧盟收取高昂“过路费”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

民航新闻 12月20日 10:25 阅读4049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简称“中航协”)日前就碳排放交易问题与欧盟会晤并展开对话表明立场。中航协声明,不承认欧盟碳排放交易限制。虽然我国明确反对欧盟收取高额碳排放费用的行为,但并没有放慢节能减排的步伐,正积极主动地向绿色民航发展。

“过路费”致营运成本飙升

  2008年11月19日欧盟通过新法案,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之中,法案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碳排放交易。

  根据法案,从明年1月1日起,只要在欧盟区域机场起降的国际航班,无论是否中转,都需为超出欧盟规定配额标准的碳排放支付购买成本,否则便会面临巨额罚款甚至被停航。

  欧盟规定,只有每年碳排放量低于1万吨的航空公司,才可以免收这笔费用。而据业内人士举例,一架波音777飞机从上海飞往伦敦,单程9233公里,排放二氧化碳222吨。1万吨排放量,仅够这家航空公司在上海至伦敦一条航线上来回飞22次。

  根据欧盟去年公布的名单,全球共有2000多家航空公司被强制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其中包括我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33家航空公司。

  根据新规计算,若国内航空公司所有飞欧盟的航班均被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仅2012年,我国航空公司需要支付的这笔“买路钱”就将高达7.43亿元人民币,如果飞往欧洲的航班每天增加一班,一年还将新增1500万元的碳税成本。这意味着,中国民航业的营运成本将大幅上升,若这笔费用分摊到赴欧的每一位旅客身上,仅2012年,赴欧的经济舱机票将至少上涨300元,而且这笔费用有可能逐年递增。

多国反对欧盟单边行动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理事长乔瓦尼·比西尼亚尼明确表态,欧盟单方面对过境航班征收碳排放费用的举动违反国际协商原则。飞机途经多国,从起飞到降落一直在排放二氧化碳,而全程的碳排放费用都缴纳给欧盟,十分不合理。

  欧盟单边行动同时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及有关规定。发达国家需对其历史排放和当前的高人均排放负责,率先减排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责任和当前人均排放上存在差异,欧盟的这一法规对发展中国家十分不公平。”中航协相关人员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分析说,欧盟这种做法违反了国际协商原则,并可能导致多国无序出台有关规则的混乱局面。此外,具体征收标准设置并不科学,贸然执行会给全球航空业带来成本重压。

  中、美、日等国已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单边收取实质上的“碳关税”。中航协已代表国内航空公司向欧盟提交了反对将中国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税征收范围的“严正声明”,其中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更向国际航协交付了诉讼费,正式对欧盟提起诉讼。

中国加快绿色民航脚步

  虽然反对欧盟碳税交易,中国依然将节能减排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积极推进绿色民航的发展。“十一五”以来,我国民航行业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单位产出能耗不断降低,5年收入吨公里平均能耗比2005年下降9%,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体制机制已初步建立。

  近日,民航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总体目标:通过技术与管理创新,实现全行业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增速低于行业发展速度;到2020年我国民航单位产出能耗和排放(收入吨公里能耗和收入吨公里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22%。

  去年3月,国航开始启用新型绿色环保电子里程账单,避免了纸张资源的浪费。同时,国航重庆分公司通过有效调整航班、航路优化、机供品减重等手段深入推进燃油节支工作,实现2010年燃油较2004年按小时耗油口径折算同比节约9679吨,吨公里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节能减排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如今,低碳经济已成为国际新的发展趋势和国与国之间新的竞争手段。面对欧盟碳排放交易的“非直接减排手段,没有对节能减排产生直接和实际的效果”,我国民航业正积极着手主动应对节能减排挑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绿色民航的发展。